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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问医答


药物流产的五项注意  

作者:蛛蛛 来源: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:2007-4-11 13:20:56

随着药物终止早期妊娠的方法开始广泛推向社会 ,不少育龄妇女产生一种误解 ,认为这下可轻松了 ,不会再为接受计划外怀孕刮宫手术痛苦了 ,因此 ,对日常避孕产生了麻痹思想 ,导致避孕失败 ,这就需要采取补救措施 ,及早终止妊娠。常用的方法有人工流产和药物流产。

药物止孕法就是以“米非司酮”配伍“前列腺素”终止早期妊娠 ,它适应于停药 49天内妊娠、惧怕手术痛苦、可避免高危人流手术的困难者。但从科学角度讲 ,药物流产并不尽善尽美 ,仍有 5- 10%的服药者 ,出现流产不完全和失败,最终还要采取清宫术。

如果您选择药物流产 ,要注意以下几点 :

1、了解药物流产的适应症及禁忌症 ,避免药物流产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。

2、服药前除做必要的有关检查外 ,最好做 B超 ,了解胎囊的大小及部位 ,杜绝宫外孕病人及未孕者服药 ,这样可使医生及病人安全放心 ,不必担心排出物找不到妊娠产物。

3、服药后 ,出现程度不同的恶心、呕吐、头晕、乏力、下腹痛、手心痒、潮红、发麻、怕冷等 ,均属正常情况 ,切忌服药后即呕吐 ,以免影响效果。

4、保留好排出物。少数病人服第一次药后 ,排出胎囊。一般是服了第 2次药后的 2- 4小时排出 ,个别在 8小时内,服药者将其排出物留好 ,交给医生 ,以此做为流产结果评价。

5、出血与刮宫 :流产后可口服促进子宫收缩、活血化瘀、祛瘀生新的药物。完全流产者 ,一般 7- 15天出血停止。